一、項目編號:SZG251203115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番禺區中醫院超聲乳化治療儀及體外心肺支持輔助設備(ECMO)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廣州廣銳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越秀區先烈中路69號907房
被投訴人1:廣州穗智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 址: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智港北街7號901
被投訴人2:廣州市番禺區中醫院(以下稱采購人)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橋東路65、93號
四、基本情況
采購日期:2025年12月25日
投訴人因對市番禺區中醫院超聲乳化治療儀及體外心肺支持輔助設備(ECMO)項目”(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編號:SZG251203115)采購包1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代理機構就“廣州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1.代理機構對“招標文件技術參數具有排他性”質疑事項答復不能成立,混淆了“參數設置是否合法”和“投標是否響應”兩個問題。2.代理機構對“評審不公”質疑事項的答復不能成立,以“評審按文件進行”為由回避對評分標準合理性的審查。本機關于2026年2月16日依法受理,現已審查終結。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投訴事項1、投訴事項2中關于評審標準設置的內容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依法駁回投訴。
六、其他補充事宜
如不服本處理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地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捷進中路9號3座401室,電話:020-84636756)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州市番禺區財政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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