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條例》、《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市級行政職權事項繼續委托區實施的決定》(穗府〔2019〕8號)、《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收回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8號),《廣州國際科技創新城新型產業用地BB0301533地塊(番禺區BB0301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正》規劃成果已完成批前公示,并經番禺區土地和規劃工作專題會議2026年度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后,番禺區人民政府受廣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批準,自批準之日(2026年3月23日)起生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八條“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及時公布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的規定,現由我局公布實施。有關規劃成果信息可查詢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官方網站(http://ghzyj.gz.gov.cn/)和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m.rngsoft.cn/)。
特此通告。
附件:《廣州國際科技創新城新型產業用地BB0301533地塊(番禺區BB0301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正》通告附圖.png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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