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番禺疍民起義
文、圖/梁謀
水上居民,新中國成立前又稱為但戶、疍戶、龍戶,唐代以來即生活在廣東、福建沿海一帶。疍戶世代以船為家,捕魚為業四處漂泊。在舊時代,他們的生活是很悲慘的,為了生存,要和風浪搏斗,常常葬身魚腹。不僅如此,在岸上還飽受官匪魚霸的敲詐勒索,被壓在社會的最底層。封建時代也有平民中狀元的事,然而法律卻規定疍戶不準參加科舉考試。還有不準陸居,不準與陸上人通婚,上岸不準走石板路,結婚不準穿紅裙,死后不準葬在岸上……這些數不清的“不準”,把疍戶打進了十八層地獄。清雍正年間,疍戶開始與平民同列甲戶,民國初年宣布疍戶一切權利與國民平等,但實際上,疍戶仍被視為賤族。

清代疍民生活
疍戶悲慘的命運深深地培植了他們反抗的性格。他們反抗的行動甚至發展成武裝起義。清順治年間(1661)番禺發生過一次疍民起義。起義的首領叫周玉和李榮,二人都是番禺疍民。他們管轄漁船數百艘,船內藏列兵器,三帆八棹,沖浪如飛,是海上一支很強的武裝力量。當時由于鄭成功以臺灣為根據地抗衡清朝,清統治者大受鄭成功的威脅,又唯恐內陸人民與海外聯系,聯合反抗,因此在1659年禁止沿海居民出界貿易。1661年又強行遷徙沿海居民,使沿海廣大人民流離失所,痛苦不堪,奮起反抗。周玉李榮遂順勢發動起義。清統治者一時鎮壓不了他們,便派出平南王尚可喜,對周、李二人實行招安,一方面平息他們的反抗,一方面想借助他們的力量協助鎮壓海上疍民的反抗斗爭,使之兩敗俱傷。恰值海禁,尚可喜就把周玉李榮的船隊泊于港汊內,遷家室于陸上,并加以監視。但起義者并不甘心受朝廷的利用,于是他們詐稱歸降,被尚可喜批準后,便攜同家人出海。一到海上,他們猶如猛蛟,馬上號召海上的人民舉行起義。他們焚毀官府兵站,劫富濟貧。后清兵前來鎮壓,兩軍遂在番禺大石的江面上展開大血戰。霎時昏天黑地,吶喊震天,血染珠江。激戰了四個時辰,義軍寡不敵眾,周玉陷于敵手,不屈而死。李榮率少數部隊撤退,使清兵追之不及。起義者撤退后,仍據海島反抗,堅持斗爭,作為以后海上起義的骨干。
清代番禺疍民的起義,在歷史上留下了光輝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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