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的貫徹實施工作,進一步發揮行政復議委員會作用,因工作需要和人事變動,經研究決定,對番禺區第二屆行政復議委員會組成人員進行調整。現將調整后的組成人員名單通知如下:
主 任:洪潤苗
副主任:莫江濤(區政府辦)、黎萬麗(區司法局)
委 員:謝建功(區公安分局),陳敏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張向陽(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何漢斌(區市場監管局),詹欣鴻(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劉恒(中山大學法學院),楊雄文(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郭宗杰、劉文靜(暨南大學法學院),薛剛凌、付洪林(華南師范大學政府改革與法治建設研究院),孔繁華(華南師范大學法學院),黃喆(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張永華(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教育法制研究所),曾祥生(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于靜(廣州市社會科學院政治法律研究所),蔣冬菊(廣東恒生律師事務所),唐健鋒(廣東正平天成律師事務所),唐勇(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周磊(廣東上茂律師事務所),魏濟民(廣東華瑞興律師事務所),朱少波(廣東金輪律師事務所),蘇東海(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龔軍偉(廣東華憲潤科律師事務所),黃碧洲(廣東濟方律師事務所),李惠炫(廣東連越律師事務所),王澤(廣東卓信律師事務所),龔敏(廣東合邦律師事務所),岳民(廣東諾臣律師事務所),周健彬(廣東嶺南律師事務所),葉秀雄(廣東雄遠律師事務所),韓秀嫻(廣東容林律師事務所),秦皖(廣東匯勝律師事務所),王曉文(廣東華譽品智律師事務所),簡業華(廣東百健律師事務所)。
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區司法局,辦公室主任由黎萬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肖俊偉同志(區司法局)兼任。
番禺區司法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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