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繽紛匯科技有限公司/余曉君(法定代表人):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關于印發<廣東省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指導清單(2021年修訂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2號)和《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廣州市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指導清單(修訂版)的通知》(穗人社規字〔2022〕1號)文件精神,經核查,貴單位于2021年度領取一次性創業資助補貼10000元(因企業在申請補貼時處于經營異常狀態)。
我局于2025年12月4 日依法向貴單位/你作出退款告知書番就補退字〔2025〕5號,請貴單位/你退回不符合政策文件規定條件申領的就業補助資金人民幣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因我局現無法與貴單位/你取得聯系,其他方式不能送達,故我局依法向貴單位/你公告送達:退款告知書番就補退字(20255號)(附件:廣州繽紛匯科技有限公司/余曉君(法定代表人)退款告知書和公告送達書)。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滿30日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附件:廣州繽紛匯科技有限公司余曉君(法定代表人)退款告知書和公告送達書.PDF
廣州市番禺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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